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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物临床试验发票开具工作指引
发布时间:
2026-09-08
作者:
来源:
访问量:
药物临床试验发票开具工作指引
起草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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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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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号 | V3.0 | 生效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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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版本号 | 修订原因/内容 |
V2.0 | 医疗机构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变更;开具发票对接方式修订为怀化市中心医院CRA微信群。 |
1. 适用范围
适用于在本机构立项的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发票的开具。
2. 说明
本中心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。
申办者/CRO在项目汇款时须在打款凭证上注明:伦理审查费(注明项目名称),临床试验费(注明项目名称及第几次打款)。
3. 工作指引
3.1 临床试验费用发票:
(1)申办者/CRO打款后,CRA将汇款单发送至怀化市中心医院CRA微信群,并@财务部老师进行收款确认。
(2)财务部确认收到该笔款项,15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、足额的增值税发票。
(3)财务部老师将该项目电子发票发在怀化市中心医院CRA微信群。
3.2 伦理审查发票:
(1)申办者/CRO打款后,CRA将汇款单发送至怀化市中心医院CRA微信群,并@财务部老师进行收款确认。
(2)财务部确认收到该笔款项,15个工作日内开具有效、足额的增值税发票。
(3)财务部老师将该项目电子发票发在怀化市中心医院CRA微信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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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怀化市鹤城区五溪大道(五溪文化广场)
乘车路线:市内乘公交车1路、21路、39路直达前门,乘2路、15路、27路下车后右拐达后门。